新冠“乙类乙管”后,老年人防护记住这几个关键问题******
乙类乙管
老年人防护
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乙类乙管”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有了更加精准科学的防控措施。尤其是对老年人、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群,需要更加科学的防护,进一步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老年人群覆盖率。老年人防护这几个关键问题要知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老年人如果不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面临哪些风险?
新冠病毒感染无论是“乙类甲管”还是“乙类乙管”,都是要按照传染病治疗的。因此,借鉴以往我们对天花、麻疹、乙肝等传染病控制的经验,注射疫苗是必须的,而且是全程接种,全程接种会使死亡率和重症率降低。
对于65岁以上,特别是有四种以上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是这次奥密克戎攻击的重点对象,所以更要尽快完成全程的疫苗接种,这是阻断病情加重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很多老年人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他们对于接种疫苗有很多顾虑。这些老年人能否接种?患有肿瘤、术后等大病的老年人能否接种?
这是很多老年人滞后接种疫苗或者不接种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才是需要接种疫苗的重点人群。我国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数量很庞大,还是建议尽快、尽早全程注射疫苗。如果平时规律服药,长期把血压和血糖都控制在比较稳定的状态,是完全可以去安全地注射疫苗的。
如果是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建议在肿瘤得到控制之后,肿瘤不是在进展期,和化疗错开时间,就可以去进行疫苗的接种。如果肿瘤患者在化疗过程中阳了,要等阴性之后两到四周才能再次进行治疗,两到四周是给患者一个很好的恢复期。
已经“阳康”的老年人,是否还需要接种疫苗?
如果“阳康”后的老年人,大概抗体的产生是要在转阴后两到三周才能产生,维持三到六个月的抗体。所以,在三到六个月之间是不用打疫苗的,但是三到六个月之后,还是建议要注射疫苗。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老年人是否还能走亲访友?针对不同的慢病或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有没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
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的老人,在转阴之后,症状未必能够完全缓解,这时可能还会出现相应的病情迁移,会导致原来的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慢阻肺等慢性病的进展。
此外,很多老年患者在患病过程中有过高烧、咽喉痛、流鼻涕、头痛等比较明显的症状,即便抗原转为阴性,还是有一个恢复的过程。
如今,春节已临近,很多老年人想去走亲访友,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转阴后的两三周时间里不是所有人都能产生这次奥密克戎的抗体,当免疫功能低下的时候,就会有再次感染的风险。
感染过新冠病毒的老年人身体会比较虚弱,会诱发原有基础疾病的加重,所以,建议即便是已经“阳康”的老人,还是尽量减少聚集活动,走亲访友一定是要量力而行,同时口罩是不能摘的。
老年人万一不幸感染,该如何应对?出现哪些情况下需要就诊?
如果是轻症,包括高热、恶心、呕吐,如果自己能够处理,就尽量居家处理。如果胃口、精神状态都还好,只是一些发热、肌肉酸痛的症状,建议还是可以居家的。
但是当出现气促、呼吸困难、原有的疾病症状加重,包括血压、血糖异常、头痛,或者是肢体运动障碍,这些症状加重的情况下,要去医院就诊。
如果老人在家里有血氧仪,测量血氧低于95%了,这个时候一定要居家吸氧。如果三天以上血氧还不能回升,且呈持续下降的趋势,要尽快去医院。
如果高热三天都不退,而且出现了一些并发症,包括咳嗽、咳浓痰、气促、呼吸困难,这些也要去医院就诊。
除了接种疫苗外,还有哪些方法能帮助老年人更好地抵御病毒?提高自身免疫力是否能有所帮助?
第一,保持比较好的心情、生活习惯和生活状态,好的心情会使得我们的免疫力保持在一个比较平稳的水平。
第二,均衡的营养摄入,蛋、奶、肉、水果、蔬菜,营养。建议每天1到1.5克每公斤的优质蛋白补充,如果是一个60公斤的人,要优质蛋白大概60克,也就是说一两多的猪肉,是每天必须要保证的。
第三,依靠一些外来的帮助,比如我们在病房里治疗的病情相对比较危重的患者,需要补充免疫球蛋白。对于平时预防,可以使用胸腺法新日达仙,就是99%和人体同源的胸腺肽,我们一般建议老人每年注射1到2个疗程,对于提高人体免疫力有帮助。早期使用胸腺法新可减少新冠患者重症发生率,缩短住院天数,促进病情恢复、降低COVID-19重症患者的死亡率且安全性良好。
如果老年人经济条件比较好,可以用一些口服的蛋白粉来补充蛋白。因为在发热的时候,蛋白质的消耗是很高的。假如三天都不怎么吃东西,这个时候可能会导致低蛋白血症的出现,此时补充口服的蛋白,能够使得我们的营养均衡,使得免疫力达到比较平稳的水平。
第四,建议老年人及时接种流感疫苗、新冠疫苗以及肺炎疫苗。
微胖的老人更“扛病”?老年人“微胖”是多胖?
微胖的老人有一定皮下脂肪,抗寒、抗病能力比瘦人强。瘦人抵抗力较弱,对环境适应性差,对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肺炎等急性传染病,都比胖人发病率高,而且抗打击能力差,有可能导致更加不良的后果。
“微胖”到底是多胖?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医师刘颖介绍,老年人自己想要判断体重是不是合适,看身体质量指数(BMI)更靠谱。用体重公斤数除以身高米数平方得出的数字,是目前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人体胖瘦程度及是否健康的一个标准。
刘颖医生介绍,对于不同的人种,同样的BMI可能代表的肥胖程度不一样,中国在内的亚洲地区的BMI水平在整体上低于欧洲国家。体重指数每增加2,冠心病、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的相对危险分别增加15.4%、6.1%和18.8%。一旦体重指数达到或超过24时,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和血脂异常等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的概率会显著增加。
但据多项研究表明,亚洲人在较低的BMI水平时已经存在心血管疾病发病率高的危险。中国老人最理想的体重指数应该是22。
当然,体重上下浮动,我们体重指数很难正好地保持在22,一般认为“老年人体重稍高一点”(即BMI保持在21~23.9)比较好。(来源:健康北京微信公众号)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